2024年4月30日至5月14日,電子工程系黨支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紀學習教育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分三次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引導黨員干部增強紀律意識、提高黨性修養(yǎng),模范執(zhí)行黨的六項紀律,永葆遵規(guī)守紀政治本色。
4月30日,電子工程系副書記陳雪提出紀律是黨員干部約束自身行為的標準和遵循,高標準、嚴要求推進黨紀學習教育,必須把握目標要求、抓住學習重點,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經常,真正使學習黨紀的過程成為增強紀律意識、提高黨性修養(yǎng)的過程。同時,她帶領同志們原原本本研讀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章總體要求和適用范圍、第二章違紀與紀律處分、第三章紀律處分運用規(guī)則進修學習。組織委員朱倩對第四章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第五章其他規(guī)定進修領學。
5月7日,宣傳委員盧克領學第六章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第七章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八章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
5月14日紀檢委員李俊嬌對第九章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進行領學。 學習后,大家對學習的內容進行了積極討論,表示自己一定嚴格遵守黨紀,在自己的崗位上踏實工作。
通過本次的集中學習,黨員們靜下心,逐章逐條學,準確掌握了《條例》的具體規(guī)定要求;通過新舊對比學,更加深刻領會了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和本質要求。
文:盧克
圖:盧克
審核:高水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