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處(室):
根據(jù)《江蘇省教育廳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省教育廳定于近期開展2023年度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期檢查工作
(一)檢查范圍
1.2022年立項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一般項目及專題項目。
2.2021年及之前立項未參加或未通過中期檢查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重點項目。
(二)檢查內(nèi)容
在研項目研究進展情況、階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況以及經(jīng)費使用情況等。
(三)檢查要求
1.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工作由省教育廳組織開展。(1)項目負責人對照《項目任務書》(2021年起《項目申報書》中填報的預期成果即視為項目任務),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見附件1,以下簡稱《中期檢查報告書》),同時將正確標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2)學校嚴格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成果,在其復印件標注項目名稱及批準號處加蓋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公章予以確認,并填寫《2023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信息匯總表》)。(3)中期檢查材料包括《中期檢查報告書》、《項目任務書》復印件及經(jīng)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蓋章確認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復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
2.2022年立項且未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的階段性研究任務的重大項目,項目負責人可提出延期參加中期檢查的書面申請,經(jīng)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后報省教育廳審定。對無故不按期參加中期檢查且未辦理延期申請的重大項目,將緩撥或停撥后續(xù)經(jīng)費。2次參加中期檢查均不合格的重大項目將予以撤項并追回已撥付經(jīng)費。
3.往年已通過中期檢查的重大、重點項目,不再重復參加中期檢查,請各校仔細核查,不得重復提交。
4.一般項目與專題項目的中期檢查工作由各高校按照本通知有關要求自行組織開展,各高校應嚴格把關,對未完成《項目任務書》既定研究任務的項目,一律不得通過。
二、結項驗收工作
(一)驗收范圍
已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研究任務符合結項要求的各類別項目。對未完成《項目任務書》既定研究任務的項目,一律不得報送。
(二)驗收內(nèi)容
是否按照《項目任務書》完成研究任務并產(chǎn)生最終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應用價值及社會影響;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識產(chǎn)權等方面的爭議或其他學術不端行為;經(jīng)費開支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等。
(三)結項要求
1.重大、重點項目的結項驗收工作由省教育廳組織開展。(1)項目負責人對照《項目任務書》,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結項報告書》(見附件3,以下簡稱《結項報告書》),同時將正確標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2)學校嚴格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成果,在其復印件標注項目名稱及批準號處加蓋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公章予以確認,并填寫《2023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見附件4,以下簡稱《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3)結項驗收材料包括《結項報告書》、《項目任務書》復印件及研究成果復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紙雙面印制并裝訂成冊。
2.一般項目與專題項目的結項驗收工作由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組織開展。學校嚴格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審核,并填寫《2023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見附件5,以下簡稱《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及《結項證明》(見附件6)。
一般項目和專題項目完成《項目任務書》既定任務要求,最終成果為已正式發(fā)表的論文、出版的著作或被采納/批示的研究報告的,可直接申請結項。最終成果為未被采納/批示的研究報告、未出版的書稿等形式的,須由依托學校組織專家鑒定結項,鑒定專家由校內(nèi)外3名及以上所屬學科或相關研究領域的高級職稱專家組成,校外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通過專家鑒定結項的項目,學校應向省教育廳提交經(jīng)專家簽字確認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表》復印件1份(見附件7,以下簡稱《成果鑒定表》)。
三、其他事項
(一)如有經(jīng)省教育廳批準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以下簡稱《變更申請表》,見附件8),其復印件須一并放在《項目任務書》后裝訂。
(二)項目成果在發(fā)表或出版時需在顯著位置標注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批準號,否則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時不予認定。
(三)最終成果為論文的,均應正式發(fā)表,用稿通知一律不予認定。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書稿的,需要提供成果的查重報告,其中去除作者本人文獻的復制比不得超過20%;以書稿結項的,還需提供正式的出版合同,正式出版后需報送省教育廳樣書1套。
(四)研究成果報送材料要求:論文類成果需復印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論文全文;報告類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查重報告、成果被采納/批示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著作類成果需提供原件(未出版的書稿報送裝訂好的打印稿、出版合同、查重報告)。
(五)一般項目和專題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的過程性材料由學校留存?zhèn)洳?,暫時無需報送,抽查時間和抽查高校另行通知。
四、項目清理工作
為保證項目管理的嚴肅性,根據(jù)《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清理。
(一)2018年度立項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本次未按時提交結項材料或未通過本次結項驗收者,一律作撤項處理;
(二)項目負責人被舉報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違反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的項目;
(三)在研究經(jīng)費使用中存在嚴重違規(guī)行為的項目;
(四)項目負責人因長期出國、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xù)主持研究工作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出自行終止項目,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批后集中報送省教育廳。
五、材料報送:
請課題負責人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3:30前將以下材料報送至科研及校企合作處,逾期不予辦理。
1.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材料及《中期檢查信息匯總表》紙質版1套;
2.重大、重點項目結項驗收材料及《結項信息匯總表》紙質版1套;
3. 一般、專題項目的《中期檢查報告書》紙質版1套。
4.一般、專題項目的《結項報告書》紙質版2份、《結項證明》紙質版2份及研究成果1份。
5. 《變更申請表》紙質版1份
此外,請將重大、重點項目的《中期檢查報告書》《中期檢查信息匯總表》《結項報告書》《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及一般、專題項目的《中期檢查報告書》和《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結項報告書》、研究成果的電子版(Word 和Excel 版本)發(fā)送至郵箱573346674@qq.com。
科研及校企合作處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docx
附件2:2023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中期檢查信息匯總表.XLS
附件4:2023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重點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XLS
附件5:2023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專題項目結項信息匯總表.XLS
附件8: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doc